異味疑問引起新公害,據新北市環保局估計,今年1到9月開罰處分異味過濃案件共188件,包含有香腸、烤雞、炸豆腐等餐飲業者,這些通常民眾堅持很「香」的氣味,卻因居民知覺扭轉,檢測超標受罰。
新北市環保局說出
老酒收購,據《空氣汙染防制法》規章,只要引起大家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效益之氣味均稱為「異味」,若異味浮泛源未設置收集或張羅裝置,即可裁罰。
稽查職員檢測後,將基於當地土地用分區,示例農業區與工業區異味汙染濃度為50,其他地段則為10,一旦超標可依《空氣汙染防制法》裁處5千元至100萬元罰鍰,並務求業者限期改善。
譬喻來談,平溪有個知名的烤香腸店,每逢假期大排長龍,今年5月間,也因感覺太「香」,遭周圍大家檢舉,環保局當場告發開出5千元罰單,輔導業者加裝過濾裝備
歐化廚具。
未料,2個多月後生意太好,老闆自行於攤位旁加設烤爐,因不止過濾裝備處,又次被周遭大家檢舉,遭環保局裁處1萬元,並謀求限期提高,如今已無異味溢出。
環保局留意,民間夜市的違法攤商異味檢舉案件更加多,當年攤商汙染地面,大賺「環保財」的年代已經當年,深望業者儘速加裝過濾設施,避免效果地面遭到裁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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