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業律師陳益軒在南投縣政府工程弊案,涉嫌偽造被告黃榮德的委任狀,進到南投看守所,和在押的前工務處長黃榮德會面,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。陳益軒昨天出庭喊冤說,黃榮德的妻子曾同意委任他,頓時他沒帶空白委任狀,才在後首代刻印章,絕沒有偽造文書。
陳益軒說,黃榮德於去年11月8日被收押,他和黃榮德的妻子見面,獲黃妻授權委任,因事情驚險,他沒帶委任狀,雙方只口頭允許,由他嗣後刻印,填寫委任狀。11月12日凌晨,黃妻傳兩次簡訊來,想要不要代刻印章,但他沒收到。同天上午,來電表達,暫時不要和黃榮德會面。
馬上他正前往看守所的路上,接到黃妻的電話時即掉頭返回。第二天即13日才持委任狀到看守所,和黃榮德見面時,談到委任的困惑,黃也答應委任。這是被告家屬和他洽談委任事宜時,雙方在約定上的失誤,他是在被告家屬答應下代刻印章,並沒有偽造文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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